据临汾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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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经常听人说,到法院打官司没有一年半载不会有结果,我这个案子一天就解决了,法院现在的速度真是太快了,而且还不要钱,矛盾纠纷要都能这么解决该多好。”近日,拿到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后,郑先生由衷地说到。
案情回顾
郑某与焦某原本是好兄弟,2016年3月,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在郑某处借款30万元,时间过去七年之久,焦某一直未归还借款,二人多次协商不成,郑某无奈来到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诉前调解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没有急于告诉郑某如何立案打官司,鉴于两人之前是好兄弟,为避免后续两人反目成仇,工作人员向郑某介绍起了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见效快,零成本”。
听到这些,郑某当即同意并要求马上进行调解。
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乡宁县人民法院将郑某的纠纷委派至乡宁县昌宁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多元化解,并主动参与调解过程。经过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一致:“双方约定还款时间,焦某在2023年9月10日之前一次性归还郑某借款30万元”。经双方申请,法院当天也向郑某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没有花一分钱,纠纷便得到了及时化解、有效确认,既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了当事人认可。
下一步,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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